遺囑應該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?


遺囑應該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?

人們死前都要為子女寫一份遺囑,以免后繼遺囑產(chǎn)生糾紛。但是許多人不會寫遺囑,不知道如何書寫才具有法律效力。那這個遺囑應該怎樣寫才有法律效力?寫好之后要做公證嗎?錦盾鄭州繼承糾紛律師解析:

遺囑怎樣書寫才具有法律效力?立遺囑后要公證嗎?

為避免日后發(fā)生爭議,遺囑人應將遺囑的全部內(nèi)容完整地寫在紙上。自書式遺囑既不能由他人代筆,也不能用打字機打印,遺囑人只能用自己的筆(不管是鋼筆還是毛筆,等等)來記錄其意思,但立遺囑人的自書式遺囑不得使用鉛筆或其他容易涂改的筆。

遺囑應由立遺囑人親筆簽署。立遺囑人的簽字是自書遺囑的基本要求,證明立遺囑人親筆寫的遺囑,證明立遺囑人的真實意義。立遺囑人的簽名必須由立遺囑人在書上簽名,而不能用蓋章手印或畫押等方式代替。沒有立遺囑人簽字的自書遺囑應視為無效。如遺囑有兩頁以上,每一頁均須由立遺囑人簽名。

由立遺囑人在遺囑結(jié)尾處用公歷標明年、月、日。立遺囑人應在其自書遺囑中注明立遺囑時間。立遺囑的時間性記錄是決定立遺囑人是否具備立遺囑能力的依據(jù),也是有多份遺囑時確定其順序的標準。自留地、自留地上的時間原則上應為立遺囑時、立遺囑人簽字時。未注明日期或所注日期不具體的遺囑,如僅注明年、月,而未注明日,則該遺囑無效。

四、遺物內(nèi)容不得涂改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。自書式遺囑如有涂改、增刪等情形,遺囑人還應在涂改、增刪處簽名并注明時間,否則其涂改、增刪內(nèi)容無效。

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第(一)項所指的自書遺囑是指遺囑人以親筆簽署,注明年、月、日的遺囑。

立遺囑后要公證嗎?

遺囑怎樣書寫才具有法律效力?立遺囑后要公證嗎?

公證是與自書遺書并列的遺書形式,并不是說自書遺書必須經(jīng)過公證才能生效,只要符合法律規(guī)定,就可以自己寫。

遺囑是立遺囑人根據(jù)法律規(guī)定,對生產(chǎn)財產(chǎn)處置的一種承諾。立遺囑人可按自己的意愿,將其全部或部分財產(chǎn)指定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他人繼承。該法律行為屬于單方法律行為,無需取得他人同意,遺囑自遺囑人死亡時即生效。

法定遺囑形式有公證遺囑、自書遺囑、代書遺囑和口頭遺囑等。其中,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,但不代表一定要公證,自書遺囑只要符合要求,也同樣有效,也并非一定要公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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