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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期間買的房子分手需要分割嗎
- 2021-12-01
- 錦盾律師
最近的一條新聞,將情侶同居期間的財產(chǎn)分割問題推上了熱門話題,其實案件也不算復雜,做服裝生意的小花與男友小李戀愛同居,在同居期間小花獨自出資買房、裝修、買車位,房子也登記在自己名下。后來,兩人在老家擺了酒席辦了婚禮,但沒有領證登記結婚。通過相處,小花覺得小花不上進,在同居第四年提出了分手,兩人因為財產(chǎn)問題產(chǎn)生了糾紛,鬧上了法庭。
案件詳情
對于此案,小李是否給小花彩禮的問題咱先不討論,重點來聊聊,同居期間買的房算不算兩個人共同的財產(chǎn)。首先,本案中購房和車位是小花出資,且登記在自己名下的,兩個人是同居關系,雖然辦婚禮了,但沒有領證,是屬于同居關系,不享有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,同居期間的財產(chǎn),并不能像夫妻一樣享有共同所有的權利,因此,小花出資買房子和車位是屬于小花自己的,跟小李是沒有關系的。
錦盾律師提醒大家,同居關系不同于婚姻關系,同居期間買的房子,分手時的分割主要取決于按出資和不動產(chǎn)登記,購房時有出資、不動產(chǎn)登記有名字,才能要求分割房產(chǎn)。
以上是關于同居期間買的房子,分手后分割的相關問題,如果還有什么不清楚的,或有其他法律問題想要咨詢,可致電錦盾房產(chǎn)律師電話:0371-89816000進行詳細咨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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